本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北城营销服务部桥体LED屏产品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由本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北城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采购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晋中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北城营销服务部桥体LED屏产品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第三方供应商一家,为我公司提供桥体LED屏产品宣传服务。宣传保险产品包括车险、非车险。本次宣传活动将在7座核心桥体LED屏进行产品宣传,具体包括永安桥、融信桥、紫金桥、金湖逸园桥、德御桥、金融桥、陆矿桥。宣传设计主要信息包含50字内的产品文字说明,内容明确,语言简单,能够让读者立即了解产品的价值;标题简洁明了,能够概括产品主要信息,使用突出字体和适当颜色,以增强视觉效果;插图与产品相关,能够吸引目标受众的眼球并引起兴趣;品牌标识要清晰可见,图片尺寸为2688*256像素,图片分辨率300dpi,并带有公司Logo,公司地址,电话。在桥体LED屏开屏时间段内(早7;30-晚22:30)持续滚动播放,每天播放次数不少于300次,每次播放时间不少于15秒。
2.3项目性质:非IT服务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2.5付款安排:根据我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分批次组织桥体LED屏产品宣传活动,每次活动结束后安排付款事宜。
2.6终止合同触发条件:履约期间,因受天灾人祸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使供应商丧失履约能力时,双方均得要求终止合同。有以下情景发生时,我方可要求终止合同:有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时;履约时发现严重缺陷,经要求改进而无法改进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时;有违法行为而经查证属实者;如供应商存在项目转包、分包的情形,我方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体法人资格、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4.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征集时间:
自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欢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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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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