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敖江水源保护工作站运行管理与水源地水质水生态监测(2026—2027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包1(敖江水源保护工作站运行管理与水源地水质水生态监测(2026—2027年)):
采购包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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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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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敖江水源保护工作站运行管理与水源地水质水生态监测(2026—2027年) |
1(项) |
否 |
敖江水源保护工作站运行管理与水源地水质水生态监测(2026—2027年),满足工作站运行管理及监测需要。 |
1,56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附表中允检项目至少包含(pH、溶解氧、透明度、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叶绿素a),提供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2-03 至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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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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