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LZB
2.项目名称:信阳市电梯物联网智慧监管平台项目二期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708993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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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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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LZB-2025-51 |
信阳市电梯物联网智慧监管平台项目二期 |
17089935.60 |
17089935.6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按要求负责构建部署二期电梯全域感知物联网智慧监管平台(包含6000套电梯智能AI监控摄像头、梯载屏、网络传输终端及5年4G物联网流量卡和5年云存储服务、管理平台及相关系统集成、调测服务等),采购人支付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 服务交付期限:服务交付期为30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且双方书面确认《详细需求规格说明书》之日起计算。
5.3 服务期限:5年。
5.4 服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行业的标准及规范,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依法免缴纳证明)提供直属公司的相关材料也可以;
3.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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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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