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化妆品原料体外功效评价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50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化妆品原料体外功效评价服务。
2.合同履约期限:(1)根据具体检测项目确定检测周期。如因阳性样品确证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检测周期延长,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解决。(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的检测、测试工作。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进行投标(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8.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8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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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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