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大港圩区高新区片设计防洪标准20年一遇,主要建设口门建筑物7座,新建联体闸站3座,水闸4座,闸门总宽度51m,新建排涝泵站1座,总装机180Kw,总外排流量4.26m3/s,新建内港护岸2.1Km以及堤顶道路等内容。
主要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的吴兴区大港圩区整治工程(高新片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主要包括护岸及堤防加高加固、堤顶道路建设、增设闸站2座(油车港闸站、北窑闸站)和泵站1座(郑家兜泵站)、增设人行桥3座。包括上述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具体细化为:(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等;(3)工程施工,包括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4)工程验收,配合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5)工程移交;(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生态修复工程的养护等;(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工程投资约1350万元,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
项目地点:位于湖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设计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符合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施工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必须具备第①项资质或者具备以下第②项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委派)
3.2.2施工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委派)
3.2.3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具备3.1.1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具备3.1.2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3.1.1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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