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桥梁专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对桥梁的病害伸缩缝进行更换维修设计;对桥梁的病害支座进行更换维修设计;对桥梁的桥头跳车进行处置设计;对其他病害进行维修处置设计(具体桥梁暂不能确定,最终以项目发包人下达指令为准);
(2)桥梁中小修工程。对桥梁检查或养护巡查发现的桥梁需进行中小修保养设计(具体桥梁暂不能确定,最终以项目发包人下达指令为准)(桥梁中小修工程采用一阶段设计);
(3)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对桥梁检查或养护巡查发现的三类桥梁(或三类构部件)进行加固维修设计;对桥梁检查或养护巡查发现的四、五类危桥(不包含特殊结构大桥或特大桥)进行改造设计(具体桥梁暂不能确定,最终以项目发包人下达指令为准);
(4)其他桥梁专项工程(具体桥梁暂不能确定,最终以项目发包人下达指令为准)。
招标范围和内容如下:
2026QL-SJ1标段:
(1)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对桥梁的病害伸缩缝进行更换维修设计;对桥梁的病害支座进行更换维修设计;对桥梁的桥头跳车进行处置设计;对其他病害进行维修处置设计(具体桥梁暂不能确定,最终以项目发包人下达指令为准)。
(2)桥梁中小修工程。对桥梁检查或养护巡查发现的桥梁需进行中小修保养设计(具体桥梁暂不能确定,最终以项目发包人下达指令为准)(桥梁中小修工程采用一阶段设计)。
2026QL-SJ2标段:
(1)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对桥梁检查或养护巡查发现的三类桥梁(或三类构部件)进行加固维修设计;对桥梁检查或养护巡查发现的四、五类危桥(不包含特殊结构大桥或特大桥)进行改造设计(具体桥梁暂不能确定,最终以项目发包人下达指令为准);
(2)其他桥梁专项工程(具体桥梁暂不能确定,最终以项目发包人下达指令为准)。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涉及桥梁现场调查及勘察、桥梁状况核查与评估、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上述各阶段工作内容,需符合《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设计指南(试行)》文件关于桥涵设计的相关要求。
注:勘察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勘察(测)工作。
2.3 服务周期初步安排
(1)方案设计:项目发包人下达方案设计任务指令后30日内完成;
(2)施工图设计:项目发包人下达施工图设计任务指令后30日内完成;
(3)后续服务: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现场配合服务(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提供工程量清单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并积极配合业主开展审查报批工作,及时提交相应的程序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业绩条件: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国省道公路桥梁工程或者包含桥梁的国省道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完成过一项国省道公路桥梁工程或者包含桥梁的国省道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完成过一项国省道公路桥梁工程或者包含桥梁的国省道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可以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推荐排名均为第一,则优先推荐其为2026QL-SJ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另一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2.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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