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宏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的灌南经开区 1 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项目已经由灌南行政审批备〔2024〕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配套管网进行公开招标。(请登录)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灌南经开区 1 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2.2 标段名称: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配套管网;
2.3 标段编号:3207
2.4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
2.5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1489.0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4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1.0万m3/d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污水处理构筑物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并配套建设综合楼和辅助用房等。污水管网包括收集管网和排水管网,总长为37940.00米。
2.6 工期: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为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配套管网,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沿大连路敷设DN800主管道约392m、在人民路和佛山路交叉口新建一体化泵站一座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217482.46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21]338 号、苏建招函〔2017〕312 号执行。对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为准。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 03 日至 2025年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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