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机场光储充设备采购加安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空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采购加安装服务内容(交钥匙项目):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专项设备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项目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植被复原、并网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服务、培训、质保期内产品的保修和更换等;项目建成后的智慧化系统建设(数字化监控平台)和运维服务。
2.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网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最终完工日以工程竣工验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单体规模在0.98MWp及以上(或单个合同金额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光储充项目实施经验。提供项目合同和供电局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4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8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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