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MK-06-01地块耕植土外运弃置工程
2.项目编号:G(请登录)
二、采购项目概述
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需外运处置弃土约1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MK-06-01地块堆放耕植土的清理、挖装,外运至具备合法消纳资质的弃土场和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处置,运输过程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渣土运输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应外运许可手续。余土清运后,进行场地修整达到场平标高1227.5米。
2.工期:30日历天
3.施工地点:贵安新区湖潮乡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751923.01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壹仟玖佰贰拾叁元零壹分)
三、本项目响应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三、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有三表一附注),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响应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渠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单名的响应人。(响应人自行查询上述要求中各网站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并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的时间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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