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项目名称: 安庆市滨江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110KV变电站施工图预算审核单位
1.2招标人: 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业主: 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造价咨询项目名称: 安庆市滨江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110KV变电站施工图预算审核单位
2.2 项目编号:GC-AQ-W2025-169 CG-WYD-2025-126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标段编号:GC-AQ-W2025-169 CG-WYD-2025-126
2.5 建设地点:安庆市
2.6 建设规模:二阶段110kV变电站设计图纸及相关配套的所有内容(如:110kV变电站土建及电气安装、10kV配电房和变电所的土建及电气安装、厂区内10kV进线电缆的土建及电气安装、10kV备用电源柜安装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7 投资估算:约4892万元
2.8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150日历天(以最终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时间为准)
2.9 招标服务内容:施工图预算审核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
2.11.1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费率和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组成:(1)基本收费为可竞争收费、审计核减收费为不可竞争收费;(2)基本收费的收费基础为送审总金额×省定标准(1.4‰)*70%;(3)基本收费=收费基础*投标费率;(4)最高投标费率为100%;(5)工程造价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工程造价核增额及核减额10%以内部分=审减总额×省定标准(5%)×60%(固定费率);工程造价核增额及核减额超过10%以外部分=(核增部分×5%+核减额超过10%外部分×5%),由施工单位承担该部分审核服务费并自行支付,如遇收费困难,发包人应帮助协调支付,此项费用为固定收费,不参与竞争。
2.11.2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费率和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组成:(1)基本收费为可竞争收费、审计核减收费为不可竞争收费;(2)基本收费的收费基础为送审总金额×省定标准(1.4‰)*70%;(3)基本收费=收费基础*投标费率;(4)最高投标费率为100%;(5)工程造价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工程造价核增额及核减额10%以内部分=审减总额×省定标准(5%)×60%(固定费率);工程造价核增额及核减额超过10%以外部分=(核增部分×5%+核减额超过10%外部分×5%),由施工单位承担该部分审核服务费并自行支付,如遇收费困难,发包人应帮助协调支付,此项费用为固定收费,不参与竞争。帮助协调支付,此项费用为固定收费,不参与竞争。
2.11.3评标办法:合理报价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
3.3 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履约中项目业绩均予认可,已完成项目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成果文件出具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项目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5年12月03日至 2025年12月 24日, 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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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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