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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旧外科楼四层装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3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507
投资项目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旧外科楼四层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旧外科楼四层装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旧外科楼四层装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内的旧外科楼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省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省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所在的旧外科楼的最大单体建筑建筑面积25391.8㎡(负一层到十三层),建筑高度47.2m,最大单跨跨度约90.84米。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74平方米,位于旧外科大楼四层,西侧半层规划为专项手术室,建筑面积837平方米;东侧半层规划为皮肤科病区,建筑面积837平方米。装修改造内容包含建筑装饰、暖通空调系统、手术室净化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消防、消防门禁系统、医用气体系统工程等。 ②东侧半层皮肤科病房建设内容:六人间病房、三人间病房、GCP照相室、GCP物资室、GCP回访室、医生办公室、物资处置室、配药治疗室、交班室、示教室、治疗室、仪器设备室、处置室、光动力治疗室(男)、光动力治疗室(女)、污洗间兼垃圾暂存间、病理制片室、检验室、标本库、阅片室、主任办公室、医生值班室、护长办公室、高值耗材库房、护士值班室、更衣室、教授办公室、护士站。 ③西侧半层专项手术室建设内容:手术间、餐厅茶水间、男女值班室、男女更衣室、医护换鞋室、办公室、麻醉医生办、缓冲换床间、患者更衣室、护士站、脱包间、仓库、卫生间、洁具间、无菌库房、一次性物品间、药物间、器械间、污物清洗间、敷料打包间、污物暂存间、空调机房、UPS电源间、标本间、资料室、污物通道、洁净通道、弱电间。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代理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
工期(交货期) 120个日历日,其中(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不含行政审批时(2)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756.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4.1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注:①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②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4.2 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方)单位注册;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3日 18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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