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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2025年第58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3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进度

1.

田集二厂3 号、4 号电除尘提效改造总承包

计划工期:4 号炉电除尘提效改造项目计划2026年2 月21 日开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55 天。3 号炉电除尘提效改造项目计划2027 年9 月开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55 天。

2.

漕泾电厂全厂维护、C 级检修保温脚手架施工、高空作业维护检修施工项目(三年)(2026-2028)

2026 年05 月1 日起至年2029 月4 月30 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3.

漕泾电厂日常维护检修技术服务(三年)(2026-2028)

2026 年3 月1 日至2029 年2 月28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4.

漕泾电厂卸船机、堆取料机检修工程(三年)(2026-2028)

2026 年4 月1 日至2029 年3 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5.

漕泾电厂运输车辆和汽车吊等租赁服务(三年)(2026-2028)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8 年12 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6.

漕泾电厂仓储管理服务(三年)(2026-2028)

2026 年1 月1 日起至年2028 年12 月31 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7.

漕泾电厂特种车辆维护检修(三年)(2026-2028)

2026 年4 月1 日至2029 年3 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8.

漕泾电厂1 号炉二级再热器出口管排改造材料采购(流标重招)

货物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后10 日内运抵电厂工地,设计安装调试等时间节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项目名称

进度

9.

漕泾电厂次氯酸钠采购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8 年12 月31 日(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 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供货。

10.

漕泾电厂氢氧化钠采购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8 年12 月31 日(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 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供货。

11.

漕泾电厂石灰石球磨机增容改造项目球磨机采购

货物应于2026 年4 月30 日之前运抵电厂工地。

12.

漕泾电厂阴极保护阳极井改造工程(流标重招)

2025 年9 月1 日-2025 年12 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1.

DNYZC-2 025-12-02-008-01

田集二厂3 号、4 号电除尘提效改造总承包

1 批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田集第二发电厂3、4 号炉电除尘提效改造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供货、现场设备拆装和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设计、结构加固(依据强度校核与鉴定结果)、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电除尘器范围内未改造部分的检查修理、设备供货及运输、系统调试及试运行、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生产及施工现场管理等工作。







计划工期:4
号炉电除尘提
效改造项目计
划2026 年2
月21 日开工,具体时间以招
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55天。

3 号炉电除尘
提效改造项目
计划2027 年
9 月开工,具
体时间以招标
人通知为准,
总工期≤55天。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1000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2.

DNYZC-2 025-12-02-008-02

漕泾电厂全厂维护、C 级检修保温脚手架施工、高空作业维护检修施工项目(三年)(2026-2028)

 1 批

全面承担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1、2 号机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和公用系统设备设施、构建筑物等维护检修需要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工作。日常维护及各等级检修涉及的设备、管道、阀门等保温及其外护铝皮、外护板的拆除、修复、更新安装,包含脚手架的搭拆工作。


见技



2026 年05 月1 日起至年2029月4月30
日止,如有调
整,按合同签
订生效日为准。

路8上海市金山区漫华 号

 1000

3.

DNYZC-2 025-12-02-008-03

漕泾电厂日常维护检修技术服务(三年)(2026-2028)

1 批

承担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工作范围内进行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消缺、所有检修、抢修维护工作和文明生产工作和周围环境的定期清擦和保洁等工作,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及备品备件的出入库工作也包含在承包范围内。







2026 年3 月1日至2029 年2 月28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

1000

4.

DNYZC-2 025-12-02-008-04

漕泾电厂卸船机、堆取料机检修工程(三年)(2026-2028)

1 批

1 号、2 号卸船机、堆取料机主机设备、附属设备及其相关的生产设施的检修。







2026 年4 月1日至2029 年3 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

1000

5.

DNYZC-2 025-12-02-008-05

漕泾电厂运输车辆和汽车吊等租赁服务(三

年)

(2026-2028)

1 批

根据甲方的实际工作要求,按需且及时的调配运输车辆或机械设备至甲方指定地点提供相关服务和作业。



技术


2026 年1 月1日至2028 年12 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

1000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6.

DNYZC-2 025-12-02-008-06

漕泾电厂仓储管理服务(三年)(2026-2028)

1 批

漕泾电厂仓储管理服务项目(三年)(2026-2028)







2026 年1 月1日起至年2028 年12 月31 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

1000

7.

DNYZC-2 025-12-02-008-07

漕泾电厂特种车辆维护检修

(2026-2028)

1 批

全厂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车辆的全年维护、维修、保养工作,安全文明生产及检修现场管理等工作。







2026 年4 月1日至2029 年3 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

1000

8.

DNYZC-2 025-12-02-008-08

漕泾电厂1号炉二级再热器出口管排改造材料采购(流标重招)

1 批

漕泾电厂1 号炉二级再热器出口管排改造材料采购,包括设备设计、设备供货、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中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催交、货物开箱与检验、设备质量问题处理、设备安装与调试、性能验收试验、技术交底及质保期内缺陷处理等。







货物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后10 日内运抵电厂工地,设计安装调试等时间节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

1000

9.

DNYZC-2 025-12-02-008-09

漕泾电厂次氯酸钠采购

1 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次氯酸钠的采购,36 个月预估5760吨,包括相应的供货、运输、安

全保证、指导监督、品质保证和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交货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 月31 日(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2026 年1 月1日至2028 年12 月31 日(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 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供货。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

1000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10.

DNYZC-2 025-12-02-008-10

漕泾电厂氢氧化钠采购

1 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氢氧化钠的采购,36 个月预估3240吨,包括相应的供货、运输、安全保证、指导监督、品质保证和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交货期:2026 年1 月1 日至2028年12 月31 日(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2026 年1 月1日至2028 年12 月31 日(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 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供货。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

1000

11.

DNYZC-2 025-12-02-008-11

漕泾电厂石灰石球磨机增容改造项目球磨机采购

1 批

漕泾电厂石灰石球磨机增容改造项目球磨机采购,包括设备设计、设备供货、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中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催交、货物开箱与检验、设备质量问题处理、设备安装与调试、性能验收试验、技术交底及质保期内缺陷处理等。







货物应于2026年4月30日之前运抵电厂工地。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

1000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12.

DNYZC-2 025-12-02-008-12

漕泾电厂阴极保护阳极井改造工程(流标重招)

1 批

主要包含11 座深井阳极井阴极保护所有设备的供货、集成、安装和系统调试。







2025 年9 月1日-2025 年12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田集二厂3 号、4号电除尘提效改造总承包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应具有至少2 个600MW 机组及以上电除尘改造工程或新建合同业绩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明文件),近5 年内担任过至少2 个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C 证);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2.

漕泾电厂全厂维护、C 级检修保温脚手架施工、高空作业维护检修施工项目(三年)(2026-2028)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五年内完成至少2 个火电机组的保温及脚手架检修施工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否则投标文件无效;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明文件),近5 年内具有至少2 个火电机组保温及脚手架检修项目管理经验(需提相关业绩证明),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漕泾电厂日常维

护检修技术服务

(2026-2028)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

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5 年内完成至少2 个火电机组服务、维护、检修项目合同业绩,投标人多年服务合同业绩,服务期每完成一年算一个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近5 年内具有至少2 个火电机组服务、维护、检修项目管理经验(需提相关业绩证明),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4.

漕泾电厂卸船机、堆取料机检修工程(三年)(2026-2028)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门座式起重机B 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完成至少2 个同类型合同业绩(可包含输煤系统维护检修(含卸船机或堆取料机)或门式起重机维护检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近5 年内具有至少2 个输煤系统维护检修或门式起重机维护检修项目管理经验(需提相关业绩证明),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5.

漕泾电厂运输车辆和汽车吊等租赁服务(三年)(2026-2028)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交通运输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2.投标人近5 年内完成至少2 个同类型项目服务合同业绩(业绩类型可包含车辆运输、车辆租赁及机械设备租赁和操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4.投标人在近3 年内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漕泾电厂仓储管理服务(三年)(2026-2028)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

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5 年内至少完成2 个仓储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仓储管理经验,近五年内具有至少2 个仓储管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需提供任命函或其他等业绩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7.

漕泾电厂特种车辆维护检修(三年)(2026-2028)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2.投标人近5 年内完成至少2 个及以上同类型合同业绩(包含叉车及工程机械类维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近5 年内具有至少2个叉车或工程机械类维修项目管理经验(需提相关业绩证明),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漕泾电厂1 号炉二级再热器出口管排改造材料采购(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产品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 个设计、制造、销售超超临界锅炉设备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证明人联系电话)。在设备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9.

漕泾电厂次氯酸钠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5 年内应具有至少2 个及以上危化品供货合同业绩,在相关供货业绩中未发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需提供使用单位相关有效证明);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本次物资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或受委托的第三方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的委托运输协议等文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运输车辆危化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危化品驾驶证、押运证等相关证件;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漕泾电厂氢氧化钠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5 年内具有至少2 个及以上危化品供货合同业绩,在相关供货业绩中未发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需提供使用单位相关有效证明);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本次物资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或受委托的第三方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的委托运输协议等文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运输车辆危化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危化品驾驶证、押运证等相关证件;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1.

漕泾电厂石灰石球磨机增容改造项目球磨机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是特定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唯一委托投标的代理商;
3.投标人近5 年内具有2 个及以上同类设备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且业绩提供制造商的业绩。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2.

漕泾电厂阴极保护阳极井改造工程(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应完成至少2 个同类型阴极保护工程(同类型阴极保护工程:埋地钢制管道、埋地钢制接地系统等采用外加电流法的阴极保护工程)竣工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4.项目负责人近5 年内完成至少一个同类型阴极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履历;【项目负责人履历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担任的职务。若提供用户证明,则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2 月03 日至2025 年12 月09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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