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模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2.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购置在线卷烟激光打孔装置项目。
4.项目编号:
(请登录)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6.项目类型:货物类。
7.实施时间:
①交货工期:投标人应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具备发货条件,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达书面通知,投标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15日内负责将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不负责对设备的卸车工作,投标人应自行安排人员对到厂设备开展卸车工作,并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存放后自行保管,过程中的费用、设备的完整性等由投标人负责)。
②现场安装及调试工期:设备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投标人应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如因招标人生产计划发生变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通知,分多次入厂实施本项目。招标人每次通知投标人时,投标人应于3日内到达现场,多次入厂实施本项目累计工期不得超过10天。
8.实施地点:山东省滕州市鲁班大道3001号滕州卷烟厂。
9.项目主要内容:购置3套烟支在线激光打孔装置,根据招标人要求,将3套烟支在线激光打孔装置分别安装在3组ZJ17卷接机组,同时根据需要对3组ZJ17卷接机组进行相应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0.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税、人民币):188万元/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二)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骗取中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8.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
9.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12月0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00:00至2025年12月13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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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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