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十梓街院区整体提升项目已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规模:勘察孔数预计121个,预计进尺数4750米,管线探测范围约46991平方米,地形测绘范围约54825平方米。
2.2项目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十梓街188号。
2.3招标范围: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勘察要求及勘察布点图,对该工程进行详细勘察,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协助发包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管线探测、地形测绘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1.54万元(勘察最高投标限价61.75万元;管线探测最高投标限价9.39万元;地形测绘最高投标限价0.39万元。本项目须提供分项报价表且分项报价及投标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5服务期:根据现场情况分批勘察,每批次待甲方通知进场后2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管线探测报告,最后一批次待甲方通知进场后2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管线探测报告。取得规划许可证后,15日历天配合完成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待甲方通知进场后20日历天内,提交地形测绘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3.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
3.6投标人在2022年度-2024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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