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清风雅苑建设项目“双检双评”检测服务;
2.2 项目编号:HNY;
2.3 项目地点:新郑市;
2.4 项目概况:清风雅苑项目位于新郑市郭店镇常庄路北侧、华利路东侧,占地125亩,建筑面积25.34万㎡(地上建筑面积18.94万㎡,包含住宅面积17栋2072套18.40万㎡,商业面积0.29万㎡,配套设施用房0.25 万㎡;地下建筑面积6.40万㎡)。
2.5 服务期限:15日历天;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服务质量:检测成果及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
2.8 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定公告的截图,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同时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提供备案查询截图。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7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3.10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04日8:30至2025年12月10日17: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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