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XGS-
项目名称:抚州市临川区5G智慧路灯新基建建设项目(王安石大道临川特大桥-中阳二中路段)太阳能路灯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制单价:4890元/台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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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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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临川区5G智慧路灯新基建建设项目(王安石大道临川特大桥-中阳二中路段)太阳能路灯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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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通知按采购人要求的供货量、送货时间、堆放地点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
4、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①企业征信证明: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征信报告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企业名称无相关案件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检索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日)、关键词及无结果页面)【提供企业征信报告复印件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截图】
特别提醒:1.以上“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谈判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要求递交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同时响应供应商应当将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扫描,编制到谈判响应文件中,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 12 月 3 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