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0.6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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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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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 (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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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 |
1 |
项 |
为保证深圳市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及下属队站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高效便捷、公开透明,更好地保障全体指战员及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饮食安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单位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2026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总预算为380.63万元,共计212人,项目配送物资范围包括粮谷(米、面)、蔬菜、水果、禽畜生肉、禽蛋、冻品、水产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等食堂原材料。具体详见需求书。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每份合同若在服务期限内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中标金额,则视为该合同终止。),具体以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如因特殊情况(如采购周期等客观原因),采购人无法在服务期满前确定新服务供应商,经请示同意,可以与原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至新供应商确定,原则不超过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必须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料原件备查);3.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4日 至 2025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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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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