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编号:JZPC2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表及服务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交货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交付期为240个日历天。
2.4 交货地点:深圳市福田区
2.5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的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载明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其他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自拟);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2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第 1 种办法确定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1)直接确定为最后报价最低者;
2)由招标人确定;
3)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 UPS主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招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3日 9:00时至 2025年12月 10日 17:00 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