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农投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抚远分公司汽车租赁服务
1.2项目编号: 0222FW20
1.3采购(服务/建设)内容:SUV、皮卡各一辆,主要用于员工出差出行。 (详见采购文件)。
1.4交货期(服务期/建设工期):3个月。
1.5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抚远县
1.6采购预算:11.5万元;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包含车辆租赁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司机费用、停车费、燃油费等一切本项目所涉及的费用
1.7质保期(保修期):无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能够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同时还应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2.1.1 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车辆保险齐全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车辆无法律及合同纠纷。(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2 信誉要求:
2.2.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
2.2.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网页截图)。
2.2.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网页截图)。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2.5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 12 月 4 日 9 时 至2025年 12 月 8 日 16 时(北京时间)……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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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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