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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项目经理部地材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0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尚志市农业农村局承建,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哈农复〔2024〕39号文件,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拨付,由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中标合同价4240.69万元,计划合同工期365天。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本项目地材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乌吉密乡朝阳村、和平村、九北村、铃兰村、明德村及太来村,本工程由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3434亩、过水路面1195m、农桥1座(1*10m)、圆涵58座、方涵41座、机耕路(水泥路)18km、机耕路(砂石路)30km、沟道防护6015m及公示牌6个。

2.2.1.招标内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地材(D001包件);

2.2.2.包件划分:详见附表一。

2.2.3.招标数量及交货期:招标数量(见附表一);交货期: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按招标人需求计划供货);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乌吉密乡。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5《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2.3.6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①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资质证照;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质,地材包件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

②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有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的生产能力,生产商日产量2000吨及以上;经销商年销售能力在100000吨及以上。

③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财务报表收入为正,生产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提供2023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标书的要求和国家的相关规范,具有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需提供厂家开采许可证。

⑤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同类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至少1份。

⑥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⑦其他要求:如投标人以母公司名义投标,母公司应指定供货的子公司,子公司应满足上述生产能力要求和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公布的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3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8日18时00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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