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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精麻药品区域安装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5-12-0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精麻药品区域安装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45720.00元

最高限价:145720.00元

采购需求: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精麻药品区域安装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详见需求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达到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和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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