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2025年下半年药剂采购项目(第四批)04包(二次)招标人为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行经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醋酸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数量:详见招标文件;2.1.2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2.1.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4供货期:3个月;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醋酸钠。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4 09:00:00至2025-12-10 17: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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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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