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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还建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磋商文件编号:SHCS-2025-248

项目名称:甘肃省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还建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

(2)本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

其中,第一包预算金额:5.99万元;第二包预算金额:4.01万元。

(3)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

第一包:甘肃省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还建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及项目验收、竣工资料移交、质保期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第二包:对工程合同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核;对总承包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对工程变更的审核;对主要隐蔽工程隐蔽前的检查;对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方式的审核;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等;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及竣工后结算进行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为建设单位合理使用资金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3)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第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计完成止。

(5)建设地址:甘肃省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第一包: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的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的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或银行代扣或完税凭证或人员明细等,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或银行代扣或完税凭证或人员明细等);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履约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8)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非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10)本包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根据相关文件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上人员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成交后不允许更换。

2.第二包: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的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的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或银行代扣或完税凭证或人员明细等,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或银行代扣或完税凭证或人员明细等);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履约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8)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非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10)本包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

②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主审人员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入驻现场的审计人员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④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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