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消防设施设备、厨卫设施设备供应商入围
招标范围:
1包:消防设施设备。
2包:厨卫设施设备。
建立如下投标人遴选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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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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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消防设施设备 |
3家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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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厨卫设施设备 |
3家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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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最低入库3家,入库不足3家的,则此标包按流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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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现有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暂定1年(自签订入库协议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入库后承接项目时,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本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黑名单或负面清单制”、阶段性补充和清除退库机制。招标人有权根据入库单位服务满意度情况将其清退出库。(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4日,全天(北京时间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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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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