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五采区大采高工作面“上三带”观测报告项目。
1.2采购人: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15号煤层五采区煤层厚度4.2m~5.6m,平均厚度为4.8m,15501工作面已经回采完毕,目前正在回采15502工作面,15502工作面采用切顶卸压沿空留巷工艺,综合机械化开采,采空区自然垮落法管理顶板。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132 号)、《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等要求以及政府和行业检查部门要求,需要实测 15 号煤层五采区大采高工作面垮落带、裂隙带、弯曲下沉带的发育高度,为后续煤矿防治水设计和治理、地表沉降监测、顶板围岩控制等提供依据。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2.1.1服务范围:
成交单位要现场调查15号煤层五采区各生产(安全)系统、生产能力、采掘规划、巷道布置、采掘装备配备等现状。根据15号煤层五采区采掘部署和作业计划,制定“三带”实测方案,协助采购人开展现场钻孔工作,提供除钻机和钻杆外的专用探测设备,实测“三带”发育高度。
2.1.2服务内容:
为了实测五采区顶板垮落带和导水裂隙带的发育高度及其变化规律,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及《煤矿地质工作细则》,主要任务包括:
(1)覆岩结构(关键层)特征及“上三带”高度理论分析;
(2)“上三带”高度的数值模拟研究;
(3)采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方法,其中钻孔电视法、钻孔双段堵水测试法、地面钻孔冲洗液漏失量观测法至少采用一项,多种方法相互验证,客观真实测定“三带”发育高度。
(4)通过结合理论计算、现场实际观测结果,综合分析总结,得出五采区“上三带”发育高度及裂采比。
出具《五采区大采高工作面“上三带”观测报告》,通过山煤国际组织专家审查并取得批复意见。
2.2服务地点: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经凌志达煤业验收,并通过山煤国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批复意见。
2.4项目服务期限:15502工作面回采结束后三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的同类项目业绩,自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属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准入业务客户数据库内禁入类企业、山煤国际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名单库(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核实)。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02日18:00至2025年12月08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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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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