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Y0925SCZHX2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上海长兴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上海长兴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
采购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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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销售业绩要求 |
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3C认证证书 |
其他资质要求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期/服务期 |
实施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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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Y0925SCZHX2-01 |
物资1 |
1 |
创卓公司电抗器减震支座采购 |
创卓公司电抗器减震支座采购 |
近五年,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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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前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的检测报告 |
投标人/应答人所投产品中属于最新强制性认证名录中的,需提供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对于制造商投标的,需具备对应产品的生产能力;对于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相关产品销售授权。 |
9 |
9 |
90天 |
上海市 |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代理商应答 |
注:1、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提供的发票金额为准。同一分包内应答人之间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2、对于制造商参与应答的,应答人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3、对于制造商参与应答的,应答人须具有完整的生产和试验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生产设备及试验设备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设备及试验设备为自有的提供设备购置发票;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
4、属于国家认监委颁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3C认证证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告(2019年第44号和2020年第18号),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清单”范畴的产品,其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http://sdoc.cnca.cn)生成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根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对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中产品开展CQC认证的通知”,属于“CQC认证项目清单(对应不再实施强制认证和强制认证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 ”范畴的产品,申请人新申请和换发的CQC认证证书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集货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函或提供与制造商之间合规的年度授权、区域性授权或行业性授权代理证明。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2月3日16:00-2025年12月9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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