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2-08 15:00:00
珲春示范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技术服务 (项目名称)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珲春示范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技术服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珲春示范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服务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雨水工程。更新改造雨水管线共计19.89km,其中d400雨水管线1.848km,d500雨水管线2.686km,d600雨水管线1.254km,d800雨水管线0.922km,d1000雨水管线2.98km,d1200雨水管线1.01km,d1400雨水管线1.153km,d1600雨水管线1.527km,d1800雨水管线0.15km,d2000雨水管线2.7km,雨水口连接管3.66km,拆除及恢复沥青路面53157㎡。打通瓶颈-新安路月亮河至珲春河排水管线2.10km,顶管施工,采用顶管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为d2500。月亮河清淤1.68km,计河道平均清淤厚度为0.5~1.0米。新建森林狼木业雨水一体化泵站1座,dn315PE压力管100m。
(2)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阶段:项目现场踏勘、调查、收集、整理初步设计阶段所需要的设计资料,包括初步设计说明书及图纸中后续专业相关导图等;配合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工作,包括充分调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材价格水平,梳理本项目现状设备品牌及相关预结算价格,辅助计算相关专业工程量等;提供相对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初步设计评审会,并按照会议相关意见配合完成初步设计修改工作,直至项目顺利通过初步设计评审。
施工图设计阶段:调查、收集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资料,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结构等专业基础资料收集及相关导图等;配合业主完成施工图报规划工作;提供相对专业的技术人员配合施工图审查,并按照相关意见配合完成施工图修改工作。
施工阶段:负责配合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服务,包括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施工过程中所承担专业内容的现场服务,参加试运转及竣工验收,收集竣工图编制资料、文件归档等技术服务工作。
(3)服务期限:至项目顺利竣工验收。
(4)服务地点:吉林省珲春市
(5)标段划分:1个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规范,严格遵照甲方质量体系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起至今,至少具备1个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类似业绩:市政公用工程)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有市政给排水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要提供最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且已添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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