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行北京市分行采购安防监控工程及监控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9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防监控工程及监控维保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行北京市分行采购安防监控工程及监控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建行北京市分行采购安防监控工程及监控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4.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7.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8.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或退出期内。
9.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自2022年9月1日以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的;(2)存在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3)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的。
10.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全部要求。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变相转包。
1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申请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3. 投标人无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4. 投标人必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5.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6.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7.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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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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