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第十二采油厂陇东10万吨CCUS试注实验注气井气密封封隔器加工订做服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据勘探开发研究院、油气工艺研究院及长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陇东10万吨CCUS-EOR试注试验方案》及其审查意见,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陇东10万吨CCUS试注实验计划定做Y445-114气密封封隔器及配套附件12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陇东10万吨CCUS试注实验注气井气密封封隔器加工订做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申报费用:101.49万元(不含税),准备组织采购。 项目估算金额1014900.00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依据勘探开发研究院、油气工艺研究院及长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陇东10万吨CCUS-EOR试注试验方案》及其审查意见,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陇东10万吨CCUS试注实验计划定做Y445-114气密封封隔器及配套附件12套,项目需服务商1名。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
2.4标段描述: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陇东10万吨CCUS试注实验计划定做Y445-114气密封封隔器及配套附件12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陇东10万吨CCUS试注实验注气井气密封封隔器加工订做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申报费用:101.49万元(不含税),准备组织采购。
2.5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第十二采油厂油区
2.6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至2026年6月30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人员要求:拟派人员为本企业自有员工,要求不少于3人。
1、至少有一人具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证书。检测范围包括RT2级,PT2级,UT2级,MT2级,检测范围全部齐全。
2、至少一人具有中国计量测试学会颁发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证书,范围包括:光谱分析检验和材料力学性能检验
其他要求:被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12-09 23:59:00……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5-12-15 08: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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