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阴县翠屏山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阴和美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阴县玫瑰镇。
2.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房屋修缮工程、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山体风貌恢复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作为一个标段发包。
2.4计划工期:720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5质量:合格。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计服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协助相关手续办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应当同时具有(1)设计资质: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至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其他要求: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4日08:30至2025年12月10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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