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绿氢公司2025年至2027年绿氢厂化工装置和附属配套设施设计框架服务( 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绿氢公司2025年至2027年绿氢厂化工装置和附属配套设施设计框架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100 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委托的新疆绿氢公司2025年至2027年绿氢厂化工装置和附属配套设施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等)服务,其中:单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合同额低于30(不含)万元;单项工程设计费合同额低于50(不含)万元。具体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单项工程设计任务书”为准。
2.6本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4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及一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级);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或风(光)电制氢工程的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或风(光)电制氢工程的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2)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或风(光)电制氢工程的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万元)的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2月3日 14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 0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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