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清源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人
三、投标报价: 第1-10年消纳收益电价:发电对应时段供电局电费单电价的75%(峰平谷电价)或85%(综合电价);第11-17年消纳收益电价:发电对应时段供电局电费单电价的45%(峰平谷电价)或50%(综合电价);余电上网电力收益分享开始年限:第10年;余电上网收益电价:0.32元/度;提前预支付频次及额度:提前1年支付1年额度。投标报价最终以投资人中标价格为准。
注:凡第1-10年消纳收益电价、第11-17年消纳收益电价、余电上网收益电价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限价】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余电上网电力收益分享开始年限不得晚于第10年、提前预支付频次及额度不得低于提前1年支付1年额度,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
4.1、项目建设规模:本次实施范围内的清源水质净化厂由汕头市澄海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澄海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自主投资、建设并运营,为充分挖掘基础设施存量资产 价值,盘活上述分布式光伏场地资源,在保证污水处理厂区建筑安全和功能稳定的前提下,开发污水处理厂光伏资源,符合澄海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的利益要求。
本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的可供建设的污水处理池池顶及新建车棚棚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汕头市,规划光伏装机容量共3529.89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为确保项目在各自特许经营期内合规经营并获得预期收益,将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成两期分开实施。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涉及区域 |
组件块数/ 块 |
装机容量 /kWp |
备注 |
|
1 |
清源水质净化厂 |
一期二沉池+一期生化池+光伏车棚 |
3515 |
2214.45 |
特许经营期 限为10年 |
|
2 |
二期二沉池+二期生化池 |
2088 |
1315.44 |
特许经营期 限为16年 |
|
|
合计 |
5603 |
3529.89 |
|
||
电站建成后预计一期二沉池、生化池及光伏车棚区域10年运营期内,首年发电量246.2万kWh,10年总发电量约为2417.6万kWh,平均年发电量约为241.8万kWh;二期二沉池及生化池区域16年运营期内,首年发电量146.3万kWh,16年总发电量约为2269.4万kWh,平均年发电量约为141.8万kWh。
项目总投资约为157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70.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4.44 万元,基本预备费30.50万元,建设期利息21.70万元。项目单位千瓦总投资为:4467.55元/kW, 即4 .47元/W。
4.2、本阶段特许经营期截止日期为:2042年9月1日,约17年。特许经营到期后:
①汕头市澄海广业环保有限公司不再经营本厂区,电站由投资公司自行拆除或协商一致后给当地政府;
②汕头市澄海广业环保有限公司继续获得本厂区特许经营权,能源合同按25年执行,电价由双发另行协商。
上述情况所涉成本由投资公司自行评估,澄海区广业环保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投资损失责任。
五、合格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说明: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应不超过2家。
允许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以下情形: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6.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一)获取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发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