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铁运营起重机委外维保项目(2026-2029)(1、2、3、4、5、6、9、10、S1、S3、S6、S7、S8、S9号线)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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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京地铁运营起重机委外维保项目(2026-2029) (1、2、3、4、5、6、9、10、S1、S3、S6、S7、S8、S9号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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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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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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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数量: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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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及规格: |
本项目包含相关起重机的小修、项修、故障维修、应急抢修、定期检验,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需求为准,详见用户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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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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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
408.1万元(含税) |
三、标段划分
1、标段划分情况:总共1个标段
2、标段编号及标段名称:
一标段:0675-250JOC007825/1 南京地铁运营起重机委外维保项目(2026-2029)(1、2、3、4、5、6、9、10、S1、S3、S6、S7、S8、S9号线)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招标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30万元的起重机生产制造(销售)或维修或维保业绩(业绩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不能体现合同总价的框架合同须提供支付证明或业主证明复印件);
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被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时至2025年12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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