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临空经济区科技创新区城市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廊坊临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廊坊临空经济区科技创新区总面积约48平方公里,现需开展物业城市服务工作,包括科技创新区市政环卫(道路清扫、公厕管理)、网格巡查。1)科技创新区市政环卫道路作业面积1541441.326平米,共计36条道路,道路作业等级为四级作业标准,公厕管理1座。2)科技创新区城市网格巡查面积29.71平方公里,分为二级巡查区域和四级巡查区域。招标范围选取一家可以开展市政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及网格巡查工作的企业。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本协议乙方无重大过失的,服务期将自动续展,续展期为一年。续展期内乙方无重大过失的,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续展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如甲方未获得该区域后续物业服务合同,本协议自动终止。服务地点科技创新区。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招标,最高限价:95%。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空经济区科技创新区城市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空经济区科技创新区城市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末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9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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