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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换电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F

项目名称:长春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换电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2400万元

采购需求:p0D集装箱式乘用车换电站设备6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平台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在2025年成立的,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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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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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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