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三湖管理区人居环境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9-421024-04-01-53102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鑫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江陵县鑫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三湖管理区龚家垸社区
建设规模:对江陵县三湖管理区重点村镇、社区进行人居环境治理,建设农民培训实训基地并对25246.66亩国有农场进行农用地综合整治。
其他:合同估算价:3018.07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建筑面积为6960.59平方米;规划建设实验楼、农机库、办公楼、科研楼、展示中心、食堂、设施农业研学教育基地及消防水池、配电房,并配套完成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等配套附属工程。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完成江陵县三湖管理区人居环境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7,其中: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3018.07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或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4)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总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或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担任。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担任。 (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08日24:00时止……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三湖管理区人居环境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9-421024-04-01-53102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鑫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江陵县鑫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三湖管理区龚家垸社区
建设规模:对江陵县三湖管理区重点村镇、社区进行人居环境治理,建设农民培训实训基地并对25246.66亩国有农场进行农用地综合整治。
其他:合同估算价:3018.07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建筑面积为6960.59平方米;规划建设实验楼、农机库、办公楼、科研楼、展示中心、食堂、设施农业研学教育基地及消防水池、配电房,并配套完成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等配套附属工程。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完成江陵县三湖管理区人居环境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7,其中: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3018.07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或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4)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总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或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担任。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担任。 (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08日24:00时止……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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