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驻店商工作主要包含在营口电信营业厅内进行号卡销售、终端销售等工作。
1.2招商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营口电信(股份)2025年自有营业厅经营权招商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成交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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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县区 |
自有厅名称 |
招商数量 |
厅店属性 |
厅店类型 |
营业厅使用面积(m²) |
公允房租价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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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3 |
老边 |
老边繁荣路营业厅 |
1 |
自建 |
社区店 |
116 |
25000 |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1.4引商合作模式:采用引商入店模式或者全外包模式。
1.5引入合作商数量:每个标包引入1家驻店商。
1.6代理商进驻电信省级核心自有厅店均采取门店置换模式,也可选择门店置换、任务置换及缴纳服务费三种置换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6.1置换店位置:营口市范围内。
1.6.2.1门店置换方式:按照租金价值对等原则,即置换门店租金与所进驻自有厅公允租金价值相等(可以1个自有厅置换多个店,总租金价值对等),自有厅和置换店分开设置新增收入发展目标,分开考核,置换店新增收入目标不低于自有厅新增收入目标的50%;如置换门店无法达到租金对等条件;
1.6.2.2任务置换方式:不要求置换门店,按照门店积分翻倍原则,即驻店商所进驻自有厅新增积分环比上一年度翻倍;
1.6.2.3缴纳服务费方式:不要求置换门店,按照收取服务费原则,即驻店商缴纳所进驻自有厅公允租金的50%。
1.6.3代理商若暂无符合要求的门店资源进行置换或置换资源不足,可以自愿承诺中标后在3个月以内按公司要求在指定地段开店进行置换,没有按时开店的则要求次月退出自有厅并扣除5000元招商保证金。新开门店公司认可通过后,由进驻代理商发起申请,一个月内退还开店保证金。
1.6.4代理商报名时,需提供置换门店位置、面积、房租协议(租房协议有效期必须有1年或以上时间)、承诺完成公司下发的指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商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应答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经营通讯产品或相关内容。
2.1.3应答人须为营口电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可为税务局代开,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或者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3.1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
2.1.5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评审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评审。
2.1.6应答人应满足对电信派驻的自有营业员、促销员按照《关于下发营口电信自营厅店员积分奖励兑付指引的通知》兑付奖励,即营业员、促销员业务类实际发展人所得奖励不低于产生佣金的70%、终端裸机销售类实际发展人所得奖励不低于终端批零差的40%。
2.1.7应答人需满足安全、消防、防疫相关要求
2.1.7.1安保方面:包括防暴六件套、视频监控系统(一个摄像头只能覆盖一个台席,即不能一个监控摄像头覆盖两个或两个以上台席;视频监控回放需保持90天);
2.1.7.2消防方面:需要有灭火器并数量合理、消防逃生防毒面具、有食堂的需要配备灭火毯、消火栓(消防软管或轻便消防水带)、安保及防火检查记录、防恐及应急疏散演练记录、疏散指示灯、应急灯、安全出口灯、营业厅消防责任人牌等;且营业厅装修、设计、使用、用电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其他要求
2.1.8应答人应满足终端运营相关要求
2.1.8.1驻店商在店内销售的终端须在平台采购,须按市公司统一价格执行,严禁驻店商在店内擅自进行溢价/降价销售行为。核心厅店严禁非平台的指定终端进店销售。
2.1.8.2精品门店内的承包商须遵照省公司针对精品门店各项管理要求,对所有库存终端及所售出的终端(含裸机、合约机)统一录入至精品门店终端销售系统。非精品门店承包商应严格执行省公司终端串码管理规定,公司要对合同期内出现违规行为的承包商进行相应扣罚。
2.1.8.3非核心厅店按照公司整体要求,参照核心厅店标准执行。
2.1.8.4除以上约定内容外,终端和泛智能产品应严格执行公司终端运营的其他要求。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商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8)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开询比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日-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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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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