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涉税鉴证业务(2026-2028)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请登录)
3.招标范围: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总部、五家卷烟厂、蒙城雪茄部、市场营销中心、技术中心、原料中心)企业所得税鉴证业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技术开发费及其他费用加计扣除鉴证、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会计档案整理等。本项目采购年限为3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6.项目预算:三年225万元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登记的证明文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指鉴证报告出具日期),投标人具有涉税鉴证类业务服务业绩(提供1个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或是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不良行为直接责任人(行贿人)任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请登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17时30分止 (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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