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福安至浙江、江西区域钢材运输。
1.2 运输物资: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及其他相关货物。
1.3 运输路线及预估运量详见招标文件。
1.4 运输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2.2 投标人必须为通过闽光云通评审的平台配送承运方。
2.3 投标人自有大型牵引车辆应不少于15辆(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前,于闽光云通平台“我的车辆”中录入前述车辆并提交审核通过)。
3 技术要求
3.1 运量要求
预估月运量约7000吨,投标人须充分认知并同意,实际运量可能因生产设备检修维护、政策调整、市场需求波动、项目规划变更等不可抗力或正当经营因素而发生显著变动,包括但不限于运量大幅增加、减少或阶段性为零。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已完全知悉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风险及影响。
投标人中标后,实际运输量以招标人正式发出的书面运输通知为准。无论实际运量与预估运量是否存在偏差,中标人均不得据此拒绝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亦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抗辩、索赔、经济补偿或合同解除的请求,且不得要求调整运输价格、服务标准等核心合同条款。
中标人应包干本运输项目,承担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实际运量,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完成货物运输导致招标人采取其他方案补充运力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
3.2 运力要求
3.2.1中标人须具备调度不少于15辆符合3.3.1条要求的车辆参与运输的能力。
3.2.2 中标人若同时为本项目和“福安至福建闽东、闽南区域钢材运输项目(招标编号MGYTZB20251117)”的中标人,则自有大型牵引车辆应不少于25辆。
3.3 运输要求
3.3.1参与运输的车辆应为大型牵引车,且应满足装卸地的排放要求。如若采用新能源纯电车辆运输,为保障项目运营效率,鼓励中标人在招标人运营或者合作的充电场站充电。
3.3.2运输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3.3所有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3.3.4每日下单的运单(下单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需于次日安排车辆装车,第三日送达。
3.3.5中标人未及时安排车辆提货或未按时送达的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造成客户投诉和损失的,按实际情况承担相应赔偿。
3.3.6中标人运输时需做好安全防护,防止货物刮伤损坏,运输途中必须加盖蓬布。
3.4中标人应具有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有全天候的调度服务系统。
3.5中标人应保障完成运输任务,特别保障重大节假日期间的运输。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中间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余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8日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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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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