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江苏泰州分行食堂委托服务管理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1.2 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泰州分行市分行食堂负责市分行本部、市分行营业部、新区支行员工用餐服务及营业网点员工午餐配送,拟采取委托专业公司实施委托服务管理。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3最高限价:人民币59.59万元
1.4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在与工商银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提供承诺函);
(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承诺函);
(5)提供供应商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提供供应商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
(6)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负面供应商清单。如投标人入围后被纳入上述名单,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提供承诺函);
2、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非工行员工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投标人未雇佣招标人员工家属担任顾问、享有股权或其他类似权益(提供承诺函);
3、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是指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税收缴款银行回单等,纳税申报表不作为缴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是指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银行回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服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承诺服务体系涵盖工行泰州分行所辖二级分行及以下县支行、网点所在区域(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应承诺具备工行泰州分行所辖二级分行及以下县支行、网点所在区域的配送能力(提供承诺函);
5、其他要求:
(1)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本次公开招标,在服务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采购需求;不得接受采购需求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提供供货或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上述资料复印件和承诺均需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日到2025年12月8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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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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