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医用脉冲冲洗引流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7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医用脉冲冲洗引流仪1台及配套耗材,详见项目需求书。项目期限:所采购设备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所交设备生产日期要求在送货日前4个月之内),所采购配套耗材供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项目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两者先到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医用脉冲冲洗引流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医用脉冲冲洗引流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提供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
(三)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9日16时00分
本医用脉冲冲洗引流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7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医用脉冲冲洗引流仪1台及配套耗材,详见项目需求书。项目期限:所采购设备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所交设备生产日期要求在送货日前4个月之内),所采购配套耗材供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项目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两者先到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医用脉冲冲洗引流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医用脉冲冲洗引流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提供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
(三)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9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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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医用脉冲冲洗引流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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