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翁源县人民医院病理检查及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获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如实验室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两者间关系证明文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包含医学检验科,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执业机构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两者间关系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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