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就“网格事务组购买460份网格化治理移动通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网格事务组购买460份网格化治理移动通信服务
三、项目预算为:人民币794,880.00元
四、服务期限:服务期为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是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网格事务组购买460份网格化治理移动通信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7. 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制造(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要求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七、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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