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E(请登录)
2.项目名称:河南大学超景深智能数码显微镜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80000.00 元
磋商最高限价:6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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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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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超景深智能数码显微镜购置项目 |
68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超景深智能数码显微镜1套,包括所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2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5.4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5.5 质保期:验收完毕之日起整机质保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结束。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国公民自然人的身份证)。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和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承诺书)。
3.6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 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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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