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上海至杭州高速铁路先期开工工程HHZQ-1标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杭州高速铁路先期开工工程HHZQ-1标项目经理部,对本项目黄砂、碎石进行采购。现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审批文件,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上海至杭州高速铁路位于上海市南部和浙江省北部,沿线经过上海市、嘉兴市、杭州市。线路东起上海枢纽上海东站,利用沪通铁路二期至四团站,经嘉兴地区嘉兴南站衔接通甬高铁,经桐乡站衔接杭州枢纽机场高铁,终至杭州西站。全线运营长度224.07km,新建正线长度197.45km(上海市境内54.24km、浙江省境内143.21km),桥梁比为94.95%,全线设车站9座。
2.2采购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附表1。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竞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竞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竞标物资,同一投标商最多中标一个包件。
4.4本次竞谈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4.1碎石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碎石生产商须具有日生产量在3000吨以上,经销商年销售能力在8万吨以上。碎石生产商或与经销商合作的碎石生产企业必须获得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开采许可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报价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报价人须提供2023年和2024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TB/T10424-2018(压碎指标合格、级配合理、水洗整形、无碱活性);提供生产商2023年至今的省、部级及以上(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报价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2023、2024每年至少1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最少2份2023年1月至今铁路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其中铁路供货业绩至少1份,须附清晰的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附对应合同的履约情况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2023年至今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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