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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上仓镇人民政府机关蓟州区上仓镇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025-TJ-0047 项目名称:蓟州区上仓镇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为了适应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借鉴其他乡镇保洁外包的成功经验和取得的良好效果,我镇计划组织招标工作,择优选定服务单位。服务内容主要有全镇域环境卫生清扫和日常维护,全镇域的各类垃圾清理和收运,包括村里内坑塘沟渠的垃圾清理,要求做到所有垃圾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网站、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 A、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B、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5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 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站(www. ********)、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说明:①投标申请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未现场办理手续的投标单位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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