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消保宣传活动运营项目采购(二次)。
1.2 采购范围:拟采购3家具有丰富活动策划经验及熟悉金融保险相关政策的供应商为省公司消保宣传活动运营提供周期为一年的活动策划、执行落地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全年预算金额:预估90万元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限:一年。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其他法定凭证。
2.2供应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如公司内部干部、员工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需参照总公司下发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干部、员工关系企业与公司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中采购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2.8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分包、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4.2竞争性磋商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14时00分。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消保宣传活动运营项目采购(二次)。
1.2 采购范围:拟采购3家具有丰富活动策划经验及熟悉金融保险相关政策的供应商为省公司消保宣传活动运营提供周期为一年的活动策划、执行落地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全年预算金额:预估90万元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限:一年。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其他法定凭证。
2.2供应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如公司内部干部、员工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需参照总公司下发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干部、员工关系企业与公司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中采购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2.8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分包、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4.2竞争性磋商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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