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装修及风水电安装工程6标(澄江路站、龙吴路站、景联路站、澄江路车辆段出入段线洞口机房)
建设地点: 上海市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1)工程范围 车站装修及机电安装6标包括澄江路站、龙吴路站、景联路站、澄江路车辆段出入段线洞口机房,本标段所含各站与区间的分界点为车站起点里程和终点里程。分别为:澄江路站起终点里程SK(XK)16+861.156~ SK(XK)17+100.506;龙吴路站起终点里程SK17+591.502(XK17+591.824)~SK(XK)17+911.350;景联路站起终点里程SK19+110.737(XK19+109.074)~ SK(XK)19+387.438。 (2)车站概况 1)澄江路站 澄江路站为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的第13座车站,本站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澄江路以南,龙吴路西侧的地块内,沿龙吴路呈南北向布置,南临六磊塘。 车站主体站型为地下二层明挖岛式车站,主体建筑规模为239.35m(内净长)x19.54m(内净宽),有效站台规模为140mx12m,主体建筑面积为10191.7 m2,地下附属建筑面积为3049.3 m2,地上附属建筑面积为865.0 m2,总建筑面积为14106.02 m2。车站共设置3个出地面出入口,两组风亭组,1号风亭组位于1号出入口附近,2号风亭组为顶出低风井,均位于龙吴路西侧地块内。 2)龙吴路站 龙吴路站为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的第14座车站,本站位于龙吴路与双柏路交叉口西南侧,沿龙吴路西侧绿化带南北向布置。车站南端设置八字渡线带一股出入段线连接澄江路车辆段。 车站站型为地下二层岛式车站,主体建筑规模为320(结构内皮净)x19.54m(结构内皮净宽),车站主体建筑面积为13886.92 m2;有效站台长度为140m,站合宽度为12m。车站共设置3个出地面出入口,2组风亭组,其中1、3号出入口及1、2号风亭位于龙吴路道路西侧规划绿化带内;2号出入口位于龙吴路道路东侧规划绿化带内。车站南侧设置八字渡线带一股出入段线。 3)景联路站 景联路站为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的第15座车站,本站位于龙吴路西侧规划绿地下方,在景联路与龙吴路交叉口西北侧沿龙吴路西侧绿地呈南北向布置。 车站主体站型为地下二层明挖岛式车站,主体建筑规模为276.0m(内净长)x19.54m(内净宽),有效站台规模为140mx12m,主体建筑面积为11932.04 m2(地下),地下附属建筑面积为2394 .09 m2,地上建筑面积613.84 m2。车站共设置四个出地面出入口,两组风亭组,风亭位于龙吴路道路西侧规划绿化带内,1号风亭位于车站北端由车站主体顶出,设于龙吴路西侧绿化带中,做隐逸处理;2号风亭位于车站南端由车站主体顶出,设于龙吴路西侧绿化带中,做隐逸处理,在2号风亭附近设置冷却塔。车站还设有1处出安全出入口(兼消防救援通道),与3号出入口合建。
工程总投资: 3369856.15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15908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59080000.00元人民币(15908万元)
施工工期: 549日历天
其他说明: /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第二条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业绩要求: 企业具有近八年(指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装修和车站风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本市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码(相关合同信息必须可查询)。上述经查询的业绩信息若无法体现具体工程内容组成的,则须提供施工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业绩要求补充说明:投标人自报的相关业绩如果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须进一步提供联合体各成员方职责分工的证明文件(合同内明示或者是联合体协议书),根据投标人在联合体中具体承担的职责分工认定该投标人的具体业绩。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是否设定以下要求:否 ①同一自然人和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要求;②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要求。 4. 其他: (1)投标人必须承诺接受招标人对工程资金监管账户的监管。 (2)投标企业及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自动生成《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为准)。 (3)投标人除委派项目经理外,还须另行委派一名项目副经理,且该项目副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的持证注册专业须涵盖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即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若为建筑工程,则项目副经理注册专业应为机电工程)。(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否
投标人筛选: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22时00分到2025年12月07日 22时00分
建设地点: 上海市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1)工程范围 车站装修及机电安装6标包括澄江路站、龙吴路站、景联路站、澄江路车辆段出入段线洞口机房,本标段所含各站与区间的分界点为车站起点里程和终点里程。分别为:澄江路站起终点里程SK(XK)16+861.156~ SK(XK)17+100.506;龙吴路站起终点里程SK17+591.502(XK17+591.824)~SK(XK)17+911.350;景联路站起终点里程SK19+110.737(XK19+109.074)~ SK(XK)19+387.438。 (2)车站概况 1)澄江路站 澄江路站为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的第13座车站,本站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澄江路以南,龙吴路西侧的地块内,沿龙吴路呈南北向布置,南临六磊塘。 车站主体站型为地下二层明挖岛式车站,主体建筑规模为239.35m(内净长)x19.54m(内净宽),有效站台规模为140mx12m,主体建筑面积为10191.7 m2,地下附属建筑面积为3049.3 m2,地上附属建筑面积为865.0 m2,总建筑面积为14106.02 m2。车站共设置3个出地面出入口,两组风亭组,1号风亭组位于1号出入口附近,2号风亭组为顶出低风井,均位于龙吴路西侧地块内。 2)龙吴路站 龙吴路站为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的第14座车站,本站位于龙吴路与双柏路交叉口西南侧,沿龙吴路西侧绿化带南北向布置。车站南端设置八字渡线带一股出入段线连接澄江路车辆段。 车站站型为地下二层岛式车站,主体建筑规模为320(结构内皮净)x19.54m(结构内皮净宽),车站主体建筑面积为13886.92 m2;有效站台长度为140m,站合宽度为12m。车站共设置3个出地面出入口,2组风亭组,其中1、3号出入口及1、2号风亭位于龙吴路道路西侧规划绿化带内;2号出入口位于龙吴路道路东侧规划绿化带内。车站南侧设置八字渡线带一股出入段线。 3)景联路站 景联路站为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的第15座车站,本站位于龙吴路西侧规划绿地下方,在景联路与龙吴路交叉口西北侧沿龙吴路西侧绿地呈南北向布置。 车站主体站型为地下二层明挖岛式车站,主体建筑规模为276.0m(内净长)x19.54m(内净宽),有效站台规模为140mx12m,主体建筑面积为11932.04 m2(地下),地下附属建筑面积为2394 .09 m2,地上建筑面积613.84 m2。车站共设置四个出地面出入口,两组风亭组,风亭位于龙吴路道路西侧规划绿化带内,1号风亭位于车站北端由车站主体顶出,设于龙吴路西侧绿化带中,做隐逸处理;2号风亭位于车站南端由车站主体顶出,设于龙吴路西侧绿化带中,做隐逸处理,在2号风亭附近设置冷却塔。车站还设有1处出安全出入口(兼消防救援通道),与3号出入口合建。
工程总投资: 3369856.15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15908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59080000.00元人民币(15908万元)
施工工期: 549日历天
其他说明: /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第二条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业绩要求: 企业具有近八年(指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装修和车站风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本市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码(相关合同信息必须可查询)。上述经查询的业绩信息若无法体现具体工程内容组成的,则须提供施工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业绩要求补充说明:投标人自报的相关业绩如果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须进一步提供联合体各成员方职责分工的证明文件(合同内明示或者是联合体协议书),根据投标人在联合体中具体承担的职责分工认定该投标人的具体业绩。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是否设定以下要求:否 ①同一自然人和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要求;②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要求。 4. 其他: (1)投标人必须承诺接受招标人对工程资金监管账户的监管。 (2)投标企业及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自动生成《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为准)。 (3)投标人除委派项目经理外,还须另行委派一名项目副经理,且该项目副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的持证注册专业须涵盖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即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若为建筑工程,则项目副经理注册专业应为机电工程)。(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否
投标人筛选: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22时00分到2025年12月07日 2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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