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东海县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水晶城时尚广场改造增加监控系统设备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东海县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3招标范围:水晶城时尚广场增加监控系统设备,为保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达到录像保存时间要求,监控系统进行升级并增加存储硬盘及流媒体服务器,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4最高投标限价:15.5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5交货地点:水晶城时尚广场 ,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6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10日交货,等待甲方确认通知后10日完成安装,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确保验收合格、正常使用;
2.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所投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5年08月~2025年10月),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 30分至 18 时 00 分;
东海县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水晶城时尚广场改造增加监控系统设备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东海县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3招标范围:水晶城时尚广场增加监控系统设备,为保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达到录像保存时间要求,监控系统进行升级并增加存储硬盘及流媒体服务器,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4最高投标限价:15.5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5交货地点:水晶城时尚广场 ,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6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10日交货,等待甲方确认通知后10日完成安装,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确保验收合格、正常使用;
2.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所投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5年08月~2025年10月),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 30分至 18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水晶城时尚广场改造增加监控系统设备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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