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集团新疆分公司风电及光伏项目2025年气象探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31034 )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项目公司所在地
一、招标条件
本 三峡集团新疆分公司风电及光伏项目2025年气象探测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三峡新能源五家渠发电有限公司奇台分公司,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北塔山牧场三峡北塔山风电场、光伏电站,所辖北塔山风电一场装机容量49.5MW,北塔山风电二场装机容量49.5MW,北塔山风电三场装机容量200MW。北塔山光伏一电站装机容量50MW;
(2)三峡新能源五家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北塔山牧场畜牧二连三峡北塔山光伏二电站,装机容量50MW;
(3)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复睿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光伏规划区复睿五彩湾光伏一电站,装机容量100MW;
(4)三峡新能源哈密风电有限公司,苦水风电场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骆驼圈子东南70公里处东南部,风电场装机容量200MW;三峡新能源哈密风电有限公司石城子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装机容量20MW;
(5)三峡新能源伊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西南40公里三峡淖毛湖风电场,装机容量49.5MW;
(6)新疆浦类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镇三峡蒲类海风电场,装机容量49.5MW;
(7)三峡新能源富蕴发电有限公司布尔津分公司,项目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城西三峡布尔津风电一场,装机容量100MW;
(8)三峡新能源博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新疆博州赛里木湖以东9公里三台峡口区域三峡三台风电一场,装机容量49.5MW;
(9)三峡新能源胡杨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新疆胡杨河市124团三峡胡杨河光伏一电站,装机容量100MW;
(10)三峡新能源新疆达坂城风电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柴窝堡管理委员会天山牧场555号三峡达坂城风电二场,装机容量49.5MW;
(11)三峡新能源鄯善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城西北约21公里处1栋三峡连木沁光伏二电站,装机容量20MW。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标段I:三峡集团新疆分公司风电项目2025年气象探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为:采购14套测风气象设备,其中包含招标人所辖哈密苦水风电场1套,淖毛湖风电场1套,蒲类海风电场1套,北塔山风电一场2套、二场2套、三场3套,达坂城风电二场1套,布尔津风电场2套、博乐风电场1套,到货验收后完成安装调试,并将数据接入功率预测系统,通过现场最终验收。
标段II:三峡集团新疆分公司光伏项目2025年气象探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为:采购6套测光气象设备,其中包含招标人所辖北塔山光伏一期1套,北塔山光伏二期1套、复睿电站1套、鄯善电站1套、石城子电站1套、胡杨河电站1套,到货验收后完成安装调试,并将数据接入功率预测系统,通过现场最终验收。
2.3交货要求
标段I、标段II均为:工作计划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共计90个日历天(该项目实际服务周期以合同签订中的服务时间为准,具体开始实施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服务期保持不变)。
2.4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集中打捆采购方式,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具体合同由招标人所属的11家项目公司与中标人分别签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人员要求:投标人项目团队不少于 5 人,其中需包括不少于3个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高处作业证和低压电工作业证的项目作业人员,高处作业证操作项目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3)业绩要求:
标段I: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3个及以上测风气象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且材料中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及具体工作内容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
标段II: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3个及以上测光气象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且材料中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及具体工作内容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2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标段I:投标人供应的本项目所采用的气象装备必须为具备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合格的自动气象站全套气象专用技术装备许可证的气象装备(需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气象装备许可证和审查合格的备案证明文件)
标段II:投标人供应的成套自动气象站必须经中国气象局审查许可和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证明(需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成套自动气象站许可证和备案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的授权证明文件),同一标段内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处理。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4日08:30 至 2025年12月8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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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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